欺騙與被欺騙,這就是人生 | 好書推薦
我們都不喜歡別人撒謊,可是有時候,自己似乎也控制不住地撒了謊。
而且,很有可能我們自己還意識不到。被人指出來之后還覺得挺委屈的,因為當時自己并沒有想撒謊。
我們的思維為什么會這么混亂?
到底發(fā)生了什么?
這個問題,很多人窮盡一輩子也沒想清。
許多文學作品也因此應運而生。
?
不過,
我們今天要推薦的書,并不是這樣的一本文學著作,
而是一本專門研究欺騙的書。
就是這本:
它的中文版長這樣:
這本書的作者,是羅伯特·特里弗斯(Robert Trivers)。
他是進化生物學界的先驅(qū),他的研究對生物學、心理學、行為學、人類學和社會學領域都造成了顛覆性的影響。
在這本書里,羅伯特結合了生理和心理、微觀和宏觀,對欺騙這個行為進行了透徹的分析。
“?
我們搜尋信息,
但在接受信息時,
又把它們處理得面目全非。
羅伯特認為,這是因為我們一直在自我欺騙,而且這個過程幾乎就是自動的。
那我們?yōu)槭裁匆@樣做呢?
是為了更好地欺騙別人。
他認為,欺騙這個行為是不可能避免的;每個人生存在世界上,都需要為自己爭得利益,在這樣的進化過程中,欺騙的出現(xiàn)成為了必然。
而自欺,讓我們有辦法減輕自己的負罪感:
Self-deception makes us feel less guilty.
由于這個機制太有用,我們的進化過程一直在保留它,而且還讓它得以發(fā)展。
只不過,它似乎發(fā)展得有點過頭了,開始起了副作用。
羅伯特還在書中用很大的篇幅探討了家庭、情侶、職場甚至國家中的欺騙行為,
其中有一些,只是給人帶來了麻煩;而還有一些,卻讓不少人復出了慘痛的代價。
?
OK,來講講今天的詞?guilty
這個詞的意思是“負罪的”、“有罪的”,通常和?of?連用:
另外,它除了表示這種確鑿的罪狀,還能表示負罪感:
而它的名詞形式就是去掉后面的?y,變成?guilt
?
那么,我們來造個句子吧~