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教育部教育涉外監(jiān)管信息網(wǎng)發(fā)布今年第3號留學預警稱,“我國在馬來西亞兩名女留學生因幫人攜帶的行李中藏有毒品,入境時被我國海關(guān)查獲,并被刑事拘留”。為避免此類事件再次發(fā)生,教育部提醒我國在外留學人員要嚴格遵守法律,回國入境不要輕易為他人攜帶物品,對給予高額報酬的攜帶物品請求更應提高警惕,予以拒絕。如果確實需要為他人攜帶物品入境,應先弄清情況并確認物品的性質(zhì),并在入境時依法如實申報。另外,留學人員在境外結(jié)交朋友時要慎重小心,切勿貪圖小利,以免被人利用。

據(jù)了解,犯罪分子往往利用留學人員自我保護意識不強、警惕性差的特點,在境內(nèi)外通過主動搭訕、結(jié)交朋友等方式接近當事人,有的借幫助解決生活、學習中的困難,逐步博得信任和好感,再借機提出“幫助攜帶物品入境”的要求,或許以提供往返機票、住宿費和高額報酬。也有極個別人明知攜帶的是毒品,屬違法犯罪行為,但仍經(jīng)不住利益誘惑主動冒險。

此外,廣州留學人員服務管理中心高級項目主管高坤輝提醒,在新加坡和馬來西亞,一經(jīng)查出攜帶毒品入境或?qū)⒚媾R死刑的懲罰,留學生要高度注意個人行李攜帶注意事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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