黃光裕稱大股東有意收回國美商標是誤讀
對于國美品牌創(chuàng)始人提出的“門店分治”,國美高管層一方昨天給出新的回應,表示即便非上市門店被分離出上市公司,并不影響上市公司對“國美”商標的使用權。針對部分媒體報道稱“國美商標”將成為日后雙方矛盾焦點一事,國美大股東黃光裕方面也公開表示:“迄今為止從未對商標提出過異議。”此外,受杜鵑回歸等影響,國美股價昨天飆漲9.26%。
門店分治無礙國美商標使用
昨天,有媒體報道稱,為了防止大股東黃光裕收回“國美”商標,國美方面有意強化“永樂”品牌。對于國美門店分治引發(fā)的商標問題,國美方面相關負責人表示:“上市公司擁有‘國美’品牌永久性無償使用權,并非部分媒體報道的僅剩5年使用權?!?/p>
據相關媒體報道,黃光裕一方為維護其股權利益,未來不排除收回授權國美電器使用的“國美電器”商標權,而根據國美電器2004年上市資料,發(fā)現(xiàn)國美電器的商標歸黃光裕所有,“這一授權自2004年起約為10年,即到2014年存在收回可能,目前距協(xié)議期滿還有近5年時間”。
對于上述說法,記者昨天也聯(lián)系到了黃光裕一方的負責人,據介紹,國美品牌所有權的確屬于非上市部分,在商標的使用權方面曾有明確的附加性條款: “上市公司只能在大陸、香港使用‘國美’商標,且上市公司不能為結盟店提供商標使用權,所有納入上市的門店中,上市公司持股比例不得低于50%?!?/p>
黃光裕方面代表稱,大股東方面從未提出以商標作為條件的相關信息,“根據法律規(guī)定,注冊申請年限為10年,因此有了2014年的介紹,而原來的商標申請人有優(yōu)先申請權,只要不違反上述兩條附加條件即可繼續(xù)使用,所謂大股東有意收回商標完全是誤讀”。
國美股價飆漲9.26%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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