哈爾濱工程大學2010年博士生入學考試復試通知
哈爾濱工程大學關于2010年博士生入學考試復試工作的通知
各有關學院:
根據(jù)教育部《2010年全國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管理辦法》(教學[2009]16號)和《哈爾濱工程大學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工作暫行規(guī)定》(校研字[2005]28號)文件的有關規(guī)定,現(xiàn)將我校2010年博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的要求和安排通知如下。
一、復試原則
復試是進一步考察考生的綜合素質和能力的重要環(huán)節(jié),博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要堅持“按需招生、德智體全面衡量、擇優(yōu)錄取、保證質量、寧缺毋濫”的原則。
二、復試分數(shù)線
根據(jù)學校的發(fā)展目標及任務,同時考慮培養(yǎng)條件、博士生招生規(guī)模以及考生初試成績等情況,經(jīng)學校研究決定,今年我校博士生入學考試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為:
1、工學門類外語不低于50分,業(yè)務課單科不低于60分,總分不低于190分;
管理學及法學門類外語不低于55分,業(yè)務課單科不低于60分,總分不低于200分;
2、國家重點學科、從事國防工作的(國防系統(tǒng))定向考生(含本校教工)外語、專業(yè)課單科或總分可降低5分,只能用1次。
三、組織工作
1、我校博士生復試和錄取工作實行學校、院系二級管理,各學院需成立由院長任組長的博士研究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,院長為本院復試工作的第一責任人。各學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博士研究生復試的各項工作,按照學校的統(tǒng)一要求,制定本學院具體的復試內容及考核程序和具體實施辦法。
2、根據(jù)各學院具體情況,可設立若干復試考核小組。
復試考核小組一般應由不少于5人的正高職人員組成,本學科博士生導師一般不少于3人,考生所報考導師必須為該生復試考核小組成員。每個復試考核小組需配備一名秘書進行記錄及數(shù)據(jù)統(tǒng)計等事務性工作。
3、實行全程回避制度。本年度有親屬參加博士生入學考試的導師、教師和工作人員應主動回避,不得參加博士生的復試工作。
四、復試基本要求
1、復試內容
復試內容主要包括對考生學術水平的考查、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及體格檢查。
學術水平的考查主要根據(jù)學科培養(yǎng)目標與要求,在注重對考生的基礎理論、基本能力考核的基礎上,加強對考生創(chuàng)新精神、創(chuàng)新能力的考查??疾榭忌C合運用所學知識的能力、對本學科前沿知識及最新研究動態(tài)掌握情況、是否具備博士生培養(yǎng)的潛能和綜合素質,并進行外語能力測試。
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態(tài)度、思想表現(xiàn)、學習(工作)態(tài)度、道德品質、守法表現(xiàn)等方面。
體檢工作參照《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》(教學〔2003〕3號)的有關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體檢應在哈爾濱工程大學校醫(yī)院進行。
2、復試考核方式
主要包括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、專業(yè)綜合面試。復試總成績(100分)=外國語聽力和口語測試成績(20分)+專業(yè)綜合面試(80分)。
外國語聽力和口語測試要求全面考察考生的外語聽說能力,時間一般不少于10分鐘,滿分20分。
專業(yè)綜合面試以測試考生的綜合素質、科研潛質和創(chuàng)新能力為重點,同時對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現(xiàn)、工作實績進行評價。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,滿分為80分??忌偝煽?yōu)槌踉嚦煽兒蛷驮嚦煽冎汀?
具體復試內容、考核形式、面試形式、評分標準和實施方案由學院結合學院和學科特點,由各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制定,報校研究生院備案。
3、復試考核要求
?。?)考生復試總成績不合格(即外語聽力測試、專業(yè)綜合面試成績之和低于60分)不予錄取。
?。?)考生思想政治考核或體檢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。
?。?)面試要有詳細考試提綱,切實做好現(xiàn)場記錄(外語口語測試應錄音,專業(yè)綜合面試應有書面記錄、成績和評語),復試記錄表及記錄考生打分情況的材料不得涂改。復試完畢后,考試試題、考試提綱、錄音磁帶及復試記錄在各招生學院保存三年(未錄取者保留一年)。
?。?)我校從2007年開始實行博士生資助體系改革,實行以科學研究為主導的導師負責制和資助制,各學院在復試工作中,應充分考慮導師的意見和建議。
?。?)各學院復試辦法、程序及復試時間、地點等須在本學院網(wǎng)頁公布。
五、報考材料審查與評價
根據(jù)教育部文件要求,復試小組在復試前須對考生提供的報考材料進行評價,并作為錄取與否的重要依據(jù)。
1、考生報名時已提供的報考材料?
?。?)《2010年博士研究生信息采集卡》(須經(jīng)本人簽字);
?。?)《2010年報考博士學位研究生登記表》;
?。?)本科及碩士學位證書復印件、本科及碩士學歷證書復印件(應屆畢業(yè)碩士生必須在入學前補交碩士學位證書及學歷證書復印件)或證明書;持國外學位證報考者,需提交“教育部留學生服務中心”的證明復印件;
(4)本人身份證復印件,在校生還需附學生證復印件或研究生部門開具的應屆生證明信;
(5)碩士在校歷年學習成績表或成績單(需由單位人事部門或考生畢業(yè)學校提供并加蓋公章);
(6)二位專家推薦書;
?。?)考生報考條件承諾書。
以上所有材料由研究生院綜合處在復試前提供給各學院,不需考生準備,復試結束后返回綜合處。
2、復試時考生需攜帶的材料
?。?)第一作者(或導師第一作者且本人第二作者)公開發(fā)表(出版)的論文(專著)、科研成果證明書;
(2)碩士學位論文及評議書(應屆碩士畢業(yè)生可提供碩士學位論文初稿);
(3)學習(工作)中獲獎證書;
?。?)對擬從事研究的領域的了解和看法、本人擬進行的研究工作設想及理由等自我評價材料。
以上(1)(2)(3)項材料復試后,原件需返還考生。
六、復試時間、地點及體檢要求
1、復試時間、地點
各學院應在3月31日前完成復試工作。
各學院復試具體時間及地點由各學院自行安排,并確保通知到每一個參加復試的考生本人。
2、體檢工作
考生體檢工作在復試階段進行,時間為3?月29-?30?日止,具體安排見《哈爾濱工程大學2010年博士生入學考試復試體檢須知》。
七、導師招生數(shù)量
各學院在復試工作中應充分考慮本單位的培養(yǎng)能力,合理分配導師的招生數(shù)量。每位博士生導師的招生人數(shù)按照《關于印發(fā)哈爾濱工程大學研究生教學基本工作量的補充規(guī)定的通知》(校研字〔2007〕51號)和《關于研究生導師招收研究生具體數(shù)量的通知》(研院函[2007]13號)文件執(zhí)行。
八、復試的監(jiān)督和復議
1.實行監(jiān)督制度。學校監(jiān)察部門要對復試工作進行有效監(jiān)督。
2、實行巡視制度。研究生院派有關工作人員到復試現(xiàn)場巡視。
3、實行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。各招生院系要建立健全復試工作規(guī)章制度,所有參與復試的工作人員都要認真負責,嚴格保密,切實維護復試工作的公平公正,對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員要追究責任。?
4、實行復議制度。為及時處理復試中出現(xiàn)的爭議,在公示有關信息的同時,必須保證考生咨詢、申訴、監(jiān)督渠道的暢通。各招生院系研究生招生領導小組對本院系博士生復試結果負責,向考生公布監(jiān)督電話。如有考生提出疑問,應由招生領導小組及時答復。
5、實行信息公布制度。復試考生名單、復試成績及結果等信息應及時公布。
九、其他說明
1、招生計劃只限于本院系使用,不允許跨院系調整招生名額;
2、在學校下達給各學院的招生指標內,復試合格的考生為擬錄取,國家和學校將繼續(xù)進行考生報考資格的審查工作,對于報考資格不合格的考生,無論何時一經(jīng)發(fā)現(xiàn)即取消錄取資格。
3、各學院將復試領導小組名單、復試考核組名單、復試內容及時間、地點安排于復試前報研究生院綜合處。
4、各學院須對所有參加復試考生按初試和復試總成績排序上報(總成績相同時,初試成績高者優(yōu)先錄?。?,經(jīng)院長簽字、蓋章后于3月31日上午下班前報到研究生院綜合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