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翻譯資格考試(CATTI)合格標準

一、 考試目的
設立這一考試的目的是為適應我國經濟發(fā)展和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需要,加強我國外語翻譯專業(yè)人才隊伍建設,科學、客觀、公正地評價翻譯專業(yè)人才水平和能力,同時進一步規(guī)范翻譯市場,加強對翻譯行業(yè)的管理,使之更好地與國際接軌,從而為我國的對外開放服務。

二、考試科目
二、三級筆譯考試均設《筆譯綜合能力》和《筆譯實務》2個科目;口譯考試均設《口譯綜合能力》和《口譯實務》2個科目,其中二級口譯考試《口譯實務》科目分設“交替?zhèn)髯g”和“同聲傳譯”2個專業(yè)類別。報名參加二級口譯考試的人員,可根據(jù)本人情況,選擇口譯交替?zhèn)髯g和同聲傳譯兩個專業(yè)類別的考試。報考二級口譯交替?zhèn)髯g的人員,參加《口譯綜合能力》和《口譯實務(交替?zhèn)髯g類)》2個科目的考試;報考二級口譯同聲傳譯的人員,參加《口譯綜合能力》和《口譯實務(同聲傳譯類)》2個科目的考試;已通過了二級口譯交替?zhèn)髯g考試并取得證書的人員,可免試《口譯綜合能力》科目,只參加《口譯實務(同聲傳譯類)》科目的考試。
翻譯碩士專業(yè)學位研究生,入學前未獲得二級或二級以上翻譯專業(yè)資格(水平)證書的,在校學習期間必須參加二級口譯或筆譯翻譯專業(yè)資格(水平)考試,并可免試《綜合能力》科目,只參加《口譯實務》或《筆譯實務》科目考試。

三、考試方式
二、三級《口譯綜合能力》科目考試采用聽譯筆答方式進行;二級《口譯實務》科目“交替?zhèn)髯g”和“同聲傳譯”以及三級《口譯實務》科目的考試均采用現(xiàn)場錄音方式進行?!《?、三級《筆譯綜合能力》和《筆譯實務》科目考試均采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。
二、三級筆譯考試均設《筆譯綜合能力》和《筆譯實務》2個科目;口譯考試均設《口譯綜合能力》和《口譯實務》2個科目,其中二級口譯考試《口譯實務》科目分設“交替?zhèn)髯g”和“同聲傳譯”2個專業(yè)類別。報名參加二級口譯考試的人員,可根據(jù)本人情況,選擇口譯交替?zhèn)髯g和同聲傳譯兩個專業(yè)類別的考試。報考二級口譯交替?zhèn)髯g的人員,參加《口譯綜合能力》和《口譯實務(交替?zhèn)髯g類)》2個科目的考試;報考二級口譯同聲傳譯的人員,參加《口譯綜合能力》和《口譯實務(同聲傳譯類)》2個科目的考試;已通過了二級口譯交替?zhèn)髯g考試并取得證書的人員,可免試《口譯綜合能力》科目,只參加《口譯實務(同聲傳譯類)》科目的考試。
翻譯碩士專業(yè)學位研究生,入學前未獲得二級或二級以上翻譯專業(yè)資格(水平)證書的,在校學習期間必須參加二級口譯或筆譯翻譯專業(yè)資格(水平)考試,并可免試《綜合能力》科目,只參加《口譯實務》或《筆譯實務》科目考試。

四、合格標準

2016年CATTI翻譯考試合格標準60分。
上半年:英語、日語、法語、阿拉伯語一、二、三級翻譯專業(yè)資格(水平)各科目合格標準均為60分(試卷滿分為100分)。
下半年:英語、俄語、德語、西班牙語一、二、三級翻譯專業(yè)資格(水平)各科目合格標準均為60分(試卷滿分為100分)。

五、成績查詢
2016年全國翻譯專業(yè)資格水平考試成績預計為7月下旬公布